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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新规将执行
2014-03-24

近期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新规将执行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相关规定,自今年4月1日起,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中文标签必须在入境前已直接印制在最小销售包装上,不得在境内加贴。5月1日起,未经注册的境外生产企业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不允许进口。结合此前已实施的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报检日期到保质期截止日不足3个月的,不予进口和严禁进口大包装婴幼儿配方乳粉到境内分装等一系列规定,将有力地加强我国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质量安全工作。   据宁波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介绍,这些规定不仅确保了市场中在售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全部为原装进口外,今后消费者购买到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只要生产日期为2014年4月1日后的,其外包装上就应该是国外直接印制的中文标签,而非目前市场上较为常见的在外包装上再另外加贴上的纸质中文标签,否则即为非正规渠道进到国内,存在一定的质量安全隐患;而境外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必须向我国注册的新规,将使检验检疫部门具备了对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源头监管能力,能更好地确保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   另外,除了通过风险管理,批批检验等常规监管手段外,宁波检验检疫局还将大力推广在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包装上应用防伪溯源二维码,便利消费者通过扫描二维码的方式更好地查询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信息,帮助消费者分辨真伪。 



相关部门网站 :

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 厦门市钢铁贸易协会 /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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