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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水果须知和进境水果检验检疫一般工作程序
(1)企业拟从厦门进口某个国家的某种水果应了解哪些问题?
①应了解拟进口的水果是不在允许进口水果目录之内,具体可参考本网站《中国允许进境水果种类及输出国家/地区名录》。如果拟进口的水果不在允许进口水果目录之内,若企业想进口,必须由输出国官方向中国国家质检总局动植物检疫监管司提交供风险分析的相关资料,在风险分析的基础上决定是否给予解禁。
②如果拟进口的水果在允许进口水果目录之内,应判断该水果品种是否允许从厦门口岸入境,具体可参考本网站《中国允许进境水果种类及输出国家/地区名录》。
③允许从厦门口岸入境的水果,应办理检疫审批并取得《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2)企业应如何办理动植物检疫审批及应注意的事项?
拟从厦门进口水果的审批工作,初审由厦门局负责,国家质检总局负责终审。审批在网上进行,整个工作流程的时限为25个工作日。企业可登录www.itownet.cn办理。企业办理网上检疫审批应注意:
①审批应在合同签定前办理;
②申请企业应该是收货人和签订合同者;
③初次办理网上审批者可在www.itownet.cn上申请电子密钥或通过九城软件公司(0592-6024399)购买登录软件,用于登录www.itownet.cn的审批环节;
④许可证的有效期为6个月;
⑤仅能从批复的进境地点进口。
(3)允许进口的水果在输出国出口前应做好哪些准备工作?
①水果应来自指定的产地、果园和包装厂。
②水果包装箱上应标注或有标识注明水果名称、产地、包装厂名称或代码。
③水果品种应与许可证许可的内容相符,数量不得超过许可的数量,不得夹带未经审批的水果种类。
④水果应不带土壤、枝、叶以及中国关注的病、虫、杂草等危险性有害生物。
⑤水果中的农药残留、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的含量应符合中国国家标准。
⑥办理输出国/地区官方植物检疫证书。注意:用集装箱装运的,应在证书上体现集装箱号;证书上的收货人和已办理的《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上的收货人和签订贸易合同者应三者一致;如果双边协议有要求在证书上体现特殊声明的,应声明。(准许从厦门进境的水果,具体可参考本网站《准许从厦门进境的水果(双边议定书部分)进境检疫要求一览表》)
(4)以下附件是进境水果检验检疫的一般工作程序,双边协议有特殊要求的,按双边议定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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