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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酒交易中心资产出租方案
进口酒交易中心资产出租方案
经授权,厦门象屿自贸区开发有限公司拟将自贸委部分资产进行对外公开招租,确定方案如下:
一、资产位置:
进口酒交易中心(象兴一路15号)
二、资产明细、实物现状及拟出租用途:
进口酒交易中心
(1)302-329单元(租赁面积325㎡)
(2)311单元(租赁面积64.7㎡)
(3)225单元(租赁面积39.6㎡)
(注:具体租赁合同的租赁面积以测绘单位提供的最终数据为准,且该数据包含公摊面积)
交付标准:现状。
出租用途:办公。
三、拟出租期限:
合同期两年,租期内若遇政府建设或规划需要,合同自动终止,承租方须在接到通知后一个月内无偿退出该租赁标的。
四、租金收缴办法:
租金押一付三。
五、承租条件:
承租人需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或个人,客户租赁后自行开展经营活动。客户承租后不得自行转租、转让。
六、招租价格:
租金价格不低于45元/平方米/月(含税)。
七、招租方式:
网络发布招租信息、在进口酒交易中心公示栏处发布招租信息等。
有意向承租的客户请联系:黄琳妮 电话:0592-5607602
厦门象屿自贸区开发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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