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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检疫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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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境非食用动物产品风险级别及检验检疫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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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境非食用动物产品风险级别及检验检疫监管措施


类别

产品

风险级别

检验检疫监管措施

皮张

原皮(鲜、干、盐湿、盐渍、盐干皮张,不含两栖、爬行类动物)

I级

输出国家或地区监管体系评估,境外生产加工存放企业注册登记;进境前须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进境时查验检疫证书并实施检验检疫;进境后在指定企业存放、加工并接受检验检疫监督。

两栖和爬行类动物原皮,灰皮(PH值不低于14的环境中处理至少2小时)、浸酸皮(PH值不高于2的环境中处理至少1小时)和其他等效方法加工处理的未经鞣制的动物皮张

II级

输出国家或地区监管体系评估,境外生产加工存放企业注册登记;进境前须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进境时查验检疫证书并实施检验检疫。

已鞣制动物皮张

III级

输出国家或地区监管体系评估;进境时查验检疫证书并实施检验检疫。

毛类和纤维

原毛,原绒,未水洗的羽毛羽绒,未经加工的动物鬃、尾

I级

输出国家或地区监管体系评估,境外生产加工存放企业注册登记;进境前须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进境时查验检疫证书并实施检验检疫;进境后在指定企业存放、加工并接受检验检疫监督。

洗净毛、绒,水洗羽毛羽绒,水洗马(鬃)尾毛,水煮猪鬃,羊毛落毛

III级

输出国家或地区监管体系评估,境外生产加工存放企业注册登记;进境时查验检疫证书并实施检验检疫。

已脱脂或染色的装饰羽毛羽绒,炭化毛,已梳毛,毛条

Ⅳ级

进境时实施检验检疫。

骨蹄角

未经加工或初级加工的有蹄动物、啮齿类动物和禽鸟动物的骨、蹄、角

I级

输出国家或地区监管体系评估,境外生产加工存放企业注册登记;进境前须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进境时查验检疫证书并实施检验检疫;进境后在指定企业存放、加工并接受检验检疫监督。

象牙、河马牙等动物原牙,脱脂(经不低于80℃至少30分钟处理)哺乳动物、禽鸟类的骨块、粒

II级

输出国家或地区监管体系评估,境外生产加工存放企业注册登记;进境前须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进境时查验检疫证书并实施检验检疫。

两栖和爬行动物的骨、壳、角、鳞,骨炭,骨油和深加工(不低于80℃至少30分钟或等效方法加工处理)的动物骨、蹄、角

III级

输出国家或地区监管体系评估,境外生产加工存放企业注册登记;进境时查验检疫证书并实施检验检疫。

猛犸牙等化石类动物骨、蹄、角、牙。

Ⅳ级

进境时实施检验检疫。

油脂

未经加工的动物(不含两栖和爬行动物)脂肪组织及其冷榨油脂,非BSE风险可忽略国家或地区的高温炼制反刍动物油脂

I级

输出国家或地区监管体系评估,境外生产加工存放企业注册登记;进境前须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进境时查验检疫证书并实施检验检疫;进境后在指定企业存放、加工并接受检验检疫监督。

羊毛脂

II级

输出国家或地区监管体系评估,境外生产加工存放企业注册登记;进境前须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进境时查验检疫证书并实施检验检疫。

高温(不低于80℃至少30分钟)炼制的动物油脂,两栖类和爬行类动物油脂

III级

输出国家或地区监管体系评估,境外生产加工存放企业注册登记;进境时查验检疫证书并实施检验检疫。

动物标本

经防腐处理动物标本

III级

进境时查验检疫证书并实施检验检疫。

蚕产品

未经加工的蚕茧、蚕蛹、削口茧,长吐,滞头

I级

输出国家或地区监管体系评估,境外生产加工存放企业注册登记;进境前须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进境时查验检疫证书并实施检验检疫;进境后在指定企业存放、加工并接受检验检疫监督。

落绵

III级

输出国家或地区监管体系评估;进境时查验检疫证书并实施检验检疫

生丝

Ⅳ级

进境时实施检验检疫。

蜂产品

未经加工的蜂巢、蜂蜡、蜂胶

II级

输出国家或地区监管体系评估,境外生产加工存放企业注册登记;进境前须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进境时查验检疫证书并实施检验检疫。

其它蜂产品

III级

输出国家或地区监管体系评估;进境时查验检疫证书并实施检验检疫。

水产品

未经加工或经初级加工的水产品及虾壳、蟹壳、蚌壳等水生动物副产品

II级

输出国家或地区监管体系评估,境外生产加工存放企业注册登记;进境前须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进境时查验检疫证书并实施检验检疫。

鱼类的皮、骨、鳞、油脂,经加工处理的虾壳、蟹壳等水生动物副产品

III级

输出国家或地区监管体系评估,境外生产加工存放企业注册登记;进境时查验检疫证书并实施检验检疫。

贝壳、干珊瑚、珍珠、海绵制品

Ⅳ级

进境时实施检验检疫。

其他非食用动物产品

未经加工或经初级加工的动物内脏、组织和消化液

I级

输出国家或地区监管体系评估,境外生产加工存放企业注册登记;进境前须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进境时查验检疫证书并实施检验检疫;进境后在指定企业存放、加工并接受检验检疫监督。

动物源性肥料,非BSE风险可忽略国家或地区的牛羊源性骨胶

II级

输出国家或地区监管体系评估,境外生产加工存放企业注册登记;进境前须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进境时查验检疫证书并实施检验检疫。

干酪素等经深加工或提炼的奶源性产品,硫酸软骨素、磷酸二氢钙、胆盐等经过深加工或提炼后的动物源性副产品,其他动物源性明胶(不含非BSE风险可忽略国家或地区牛羊源性骨胶)

III级

输出国家或地区监管体系评估;进境时查验检疫证书并实施检验检疫。

备注:
① II级风险及以下有关产品不受口蹄疫、禽流感疫情限制。
② BSE风险可忽略国家或地区由国家质检总局评估认定。
③有关产品界定:
羊毛落毛指原毛经过高温和酸处理,特别是炭化去草过程后梳理下的断毛和散毛。
长吐指桑蚕茧在缫丝过程中经索绪、理绪取下的乱丝加工成的绢纺原料。
滞头指用桑蚕茧经过缫丝后剩下的蛹衬加工、整理成的绢纺原料。
落绵指绢纺原料(长吐、滞头等)经精炼、圆梳抽取长纤维后剩余的短纤维。
生丝指桑蚕茧缫丝(经80℃温水煮丝等处理)后所得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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