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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冀海关与天津港协同联动 进口防疫物资“船边直提”
2020-02-11

 

津、冀海关与天津港协同联动 进口防疫物资“船边直提”

   2月5日23时15分,靠泊在天津港的“东方强”轮启动承运防疫物资的卸船作业,天津海关、石家庄海关会同天津港集团预先协同联动、快速响应,有关防疫物资在天津港应用“船边直提”作业模式,自进境船舶直接吊装至运输车辆,实现从货物卸船到运输车辆驶离码头的港口提货作业“零等待”。

   据办理物资通关代理企业介绍,该批进口货物系丙烯共聚物,共计16标箱,194.4吨,为石家庄四药有限公司用于防疫药品包装急需的原料。

   天津海关相关负责人称,为全力保障防疫物资快速通关,津、冀海关主动进行防疫物资进口信息预判,获知有关情况后立即启动关区协作机制,双方第一时间指定通关保障协调员,详细掌握企业进口货物计划安排,细化责任分工,并与天津港集团共同制定了从船舶抵港到港口接卸等通关监管的全流程保障措施,关港协同保障防疫物资应用“船边直提”模式作业,保障货物第一时间配送至企业投入生产。

   据了解,与传统进口集装箱货物提货作业相比,去年以来天津海关和天津港协作实现的“船边直提”模式,使货物无需在码头内先落箱再提取,由进口企业委派的车辆直接在船边提离货物。

   在此阻击疫情战役关键时刻,天津海关已开辟绿色通道保障防疫物资快速通关,并会同天津港集团就“船边直提”作业持续提供全程网上办事服务,天津海关提醒广大有需求的企业可以网上向海关提前申报、网上向港口提出“船边直提”申请并缴纳港口费用。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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