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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浙江相继出台塑胶跑道新标准
2016-07-11

江苏、浙江相继出台塑胶跑道新标准2015年以来,校园“毒跑道”事件在国内多地被曝光,主管部门、业内人士及相关专家均提及跑道的检测问题,建议修订塑胶跑道相关标准,完善检测指标。继深圳、上海出台了相关标准之后,近日,江苏省和浙江省也发布了塑胶跑道相关标准政策。  江苏省发布塑胶跑道建设行业新标准  《江苏省合成材料运动场地设施建设指导书(试行)》(以下简称《指导书》),2016年7月1日起试行。据报道,这份《指导书》的最大亮点是,在国标基础上增加了环保检测指标及限量标准。《指导书》中,塑胶跑道成品、面层和底层弹性颗粒的环保指标,增加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质量浓度、短链氯化石蜡、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多环芳烃有机挥发物等物质的限量标准。  浙江省发布学校运动场地“新省标”  2016年6月30日,浙江省教育厅等四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合成材料运动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目前关于学校运动场地合成材料面层有害物质限量的技术指标,浙江省“新省标”在国标基础上增加了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释放率(TVOC)、甲醛释放率2个指标。  合成材料运动场地面层有害物质限量技术指标(暂行)  项目  限量值  备注  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释放速率(TVOC)/(mg/(m2·h))  ≤5.0  1. 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释放速率和甲醛的释放速率的检测方法参照《学校运动场地塑胶面层有害物质限量》(T/310101002-c003-2016)执行,即上海塑胶跑道团体标准。  2.合成材料运动场地面层包括塑胶跑道、篮排球运动场和人造草皮。  3.室内合成材料运动场地环境质量还应符合GB 50325 的相关要求。  4.承担专业竞技项目的运动场地应委托专业设计机构另行设计。  甲醛释放速率/(mg/(m2·h))  ≤0.10  苯/(g/kg)  ≤0.05  甲苯和二甲苯总和/(g/kg)  ≤0.05  游离甲苯二异氰酸酯(TDI)/(g/kg)  ≤0.20  可溶性铅/(mg/kg)  ≤90  可溶性镉/(mg/kg)  ≤10  可溶性铬/(mg/kg)  ≤10  可溶性汞/(mg/kg)  ≤2  浙江同时出台了《合成材料运动场地现场气味评价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室外温度较高时,可按照《办法》,在上课前对运动场地进行气味评估,评估结果为3级及以上的应暂停使用。气味评定等级参考《胶粘剂气味评价方法》HG/T4065-2008标准中的方法。  等级级别  状态描述  一级  无气味  二级  气味轻微但可感觉到  三级  有气味,但无强烈的不适性  四级  强烈的不适气体  五级  有刺激性不适气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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