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简讯
据柬国政府统计资料显示,该国2001年约2,800个人从事药品非法经营活动且有约1,000种尚未注册的药品在市场行销,而据世界卫生组织统计指出,柬国1997年至少有30个人因服用治疗疟疾的仿冒药品而导致身亡。 柬国卫生部业于本年3月间发布公告,规定从本年10月起,举凡药剂师及厂商生产的药品,均须向该部申办其注册手续,且应在药品上粘贴卷标,卷标上须详列制造商名称。 柬国市场行销的新品种药品,偶尔仅装于塑料袋内,而包装上并无载列药品名称、制造商、服用量及其产生副作用等的信息,而对其他国家规定属处方项目的药品,在柬国随街就能买到。柬国法令有规定,凡从事仿制新品种药品之生产、走私、行销及销售逾期药品者,将被处以5,000美元至1万2,500美元罚款处分及判10年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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