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简讯
2013年6月1日,据《加拿大宪报》消息,加拿大发布通告,拟修订食品药品法规中有关清真食品标识的规定。 本次修订将要求清真食品的标签及包装、广告及销售必须标明认证机构或者认证人,而对清真食品的食品安全要求则没有做出更改。相关单位和个人可以在通告发布之日起30天内提交评论。 更多详情参见:http://www.gazette.gc.ca/rp-pr/p1/2013/2013-06-01/html/reg1-eng.html 来源:食品伙伴网 |
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 厦门市钢铁贸易协会 /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