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简讯
机动车生产商和进口商应负责确保机动车符合机动车安全法案(MVSA)的要求以及相关的法规要求。运输部应通过审核生产商和进口商的测试性文档、机动车检查材料和从开放性市场得到的机动车检测资料对其自行认证规划进行监督。 该通报的评议截止日期为2016年5月12日,批准日期预计为2018年9月1日,生效日期在官方公报第2部分发布的当日即为生效日。 详情参见:https://docs.wto.org/dol2fe/Pages/FE_Search/DDFDocuments/227408/q/G/TBTN16/CAN485.pdf 厦门WTO工作站 译 2016.3.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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