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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就纺织品服装配额取消的时间划分出台具体规定
2004-12-10

加拿大就纺织品服装配额取消的时间划分出台具体规定

据报道,近日,加拿大国际贸易法庭发布通知,对取消纺织品服装配额的时间划分作出具体规定:按照世贸组织《纺织品与服装协议》的规定,自2005年1月1日起,世贸各成员之间双边限制协议下的纺织品服装进口数量限制(即配额)将全面取消。
  根据双边限制协议,纺织品服装数量限制是按照货物离开原产地国家(地区)的时间来进行管理的。因此,任何于2004年从世贸成员方运出、向加拿大出口的纺织品服装都要受到数量限制。无论是在2004年还是2004年12月31日之后到加拿大边境服务署报关的纺织品服装,只要是2004年从原产地国家(地区)出运的,都将继续需要配额。该规定还适用于那些在2004年12月31日之前运出原产地,通过第三国转口、或者存储在特许仓库中的纺织品服装。
  加拿大国际贸易部进出口控制局表示,至少在纺织品服装协议过渡期结束之前,加拿大将继续保留进口许可制,以便对余下的纺织品服装进口限制进行管理。加拿大将继续严格执行控制有关纺织品服装进口的规定。


相关部门网站 :

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 厦门市钢铁贸易协会 /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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