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追踪
2008年3月3日,加拿大国际贸易法庭发布通知,决定取消对原产于中国的黄原酸盐的反倾销措施。加拿大国际贸易法庭裁定,原产于中国的黄原酸盐的倾销行为没有给加拿大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因此决定取消该项反倾销措施。 2002年6月21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对原产于中国的黄原酸盐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29301010.10、29301010.20、29301010.90和29301090.00。2003年2月3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决定对进口自中国的黄原酸盐征收29.2%~49.5%的反倾销税。2007年6月20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对本案进行日落复审调查。 文章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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