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简讯
1. 原产于中国的涉案产品的正常价值按照出口价格的80.2%确定; 2. 原产于保加利亚、捷克和罗马尼亚的涉案产品的正常价值按照出口价格的74.6%确定; 3. 原产于乌克兰的涉案产品的正常价值按照出口价格的21.3%确定。 1997年2月13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对原产于中国的热轧碳钢中厚板进行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72085110.00、72085199.10、72085199.91、72085199.92、72085199.93、72085199.94、72085199.95、72085219.00、72085290.10、72085290.91、72085290.92、72085290.93、72085290.94和72085290.95。1997年9月25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对该案作出反倾销终裁,裁定中国涉案企业的倾销幅度为27.3%。2010年3月23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对原产于中国、保加利亚、捷克、罗马尼亚和乌克兰的热轧碳钢中厚板进行反倾销期中复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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