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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追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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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二酸反倾销案产业损害调查问卷回收情况
2009-02-02

     2008年11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2008年第88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韩国、欧盟和美国的进口己二酸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在法定期限内,有1家国内生产者和3家国外(地区)生产者/出口商提交了相应的调查问卷答卷。具体情况如下:



己二酸反倾销案产业损害调查问卷回收情况表



类别
国别或地区
责任者
代理律师事务所
备注

国内生产者
中国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阳石化分公司
北京市博恒律师事务所
申请人

国外(地区)生产者/出口商
美国
首诺有限公司
天地和律师事务所


国外(地区)生产者/出口商
德国
BASF SE
天地和律师事务所


国外(地区)生产者/出口商
韩国
罗地亚聚酰胺有限公司
世泽律师事务所







产业损害调查局

二〇〇九年一月十六日

文章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相关部门网站 :

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 厦门市钢铁贸易协会 /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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