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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完税价格上调
2012-05-11

化妆品完税价格上调
4月15日,海关总署发布15号文件,公布了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简称《归类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简称《完税价格表》),调整了部分商品进口完税价格和税率,其中一些化妆品完税价格上调,部分电子、摄像产品的税率和完税价格下调。公告发布后,市场上迅速传出“化妆品税率上调”、“囤积进口化妆品”等风声。
今年1月1日起,我国财政部对外宣布进口化妆品关税下调,在不到半年时间,海关又出台公告上调部分进口化妆品完税价格。本次完税上调的潜台词是什么?本报特邀业内专家作出解读。
【调整化妆品完税价格而非调整税率】
新规中大部分高端滋补品及化妆品的完税价格都有大幅提升,如燕窝、冬虫夏草等的完税价格分别从每千克1.5万元和5万元上调至3万和10万元,香水等化妆品完税价格也明显上调。
进口化妆品完税价格上调意味着,从4月15日起,从国外购进香水、眼霜、精华液等商品,将比原来多缴100元左右的关税。其中,眼霜的完税价格从原来的每瓶100元提高到200元,香水的完税价格从原来的每瓶100元提高到300元。例如,一瓶进口精华液以前的完税价格为150元,现在提高到每瓶300元后,买家就要多缴75元的税。
“进口化妆品税率上调了?那我以后买化妆品不是更贵了?”4月18日,在武汉广场购物的章小姐通过媒体得知进口商品完税价调整的消息后,向一同逛街的“闺蜜”抱怨。
和章小姐一样,对化妆品完税上调反应敏感的青岛市民何小姐,因担心涨价太多,在4月16日用了一上午的时间,到几大化妆品专柜“血拼”,一次性购买了5000余元的商品,“以后都用得着,与其等涨了再买,不如现在多买点。”何小姐说。
  
中国海关总署有关负责人4月16日表示,海关2012年第15号公告对进境物品进行了细化归类,对进境物品的完税价格进行了调整,但并未涉及进口物品税率。


相关部门网站 :

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 厦门市钢铁贸易协会 /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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