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简讯
一、2011年度棉花临时收储交易办法的出台依据《2011年度棉花临时收储预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1年第5号公告 二、2011年度棉花临时收储交易办法解读 1:资格 交储企业需具备以下条件: a、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 b、具有400型棉花加工资格; c、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2:标的 a必须是2011年度生产加工 b经仪器化公证检验(条形码完整) c符合规定交储条件 d锯齿棉 3:价格 标准级存储库交货价格:19800元/吨(公定重量) 其它:品级差率3%; 长度差率1% 4:时间 临时收储时间:2011.9.1-2012.3.31 交易时间:法定工作日的每日下午4:00-4:30 5:保证金 a、交易成交后,CNCE按照300元/吨的标准暂扣保证金 b、保证金不足将不能参与交易 c、CNCE凭中储棉出具的《释放卖方保证金通知书》释放保证金 6:成交数量 内地库点成交数量须为30吨的整数倍,且单笔不少于90吨不高于180吨,即90、120、150、180吨(60包或120包组批) 新疆库点成交数量须为40吨的整数倍,且单笔不少于200吨不高于400吨,即200、240、280、320、360、400吨(93包或186包组批) 7:合同签订 交易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逾期构成违约,可以通过CNCE自助管理系统自行打印合同。 (提示:自行打印合同前,应核对企业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账号等相关信息,确保无误!) 8:费用 交易费用: CNCE按10元/吨分别向成交双方收取交易手续费 9:违约 违约处理:划扣违约方300元/吨的保证金给守约方 10:其它 CNCE在中国棉花信息网上开辟了《2011年度棉花临时收储》专栏,集中了关于收储的所有公告、问答和指南,欢迎登录查看! CNCE业务咨询电话:010-88087029/7270,010-59338641/8645 CNCE传真电话:010-80115555转4839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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