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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简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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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检疫部门要求我自2月1日起出示“未使用美国产疯牛病相关产品证明”
2004-01-07

韩检疫部门要求我自2月1日起出示“未使用美国产疯牛病相关产品证明”

韩国立兽医科学检疫院要求,自2月1日起,我向韩国出口反刍动物及其产品时,我检疫部门应按规定样式出示“未使用美国产疯牛病相关产品证明”,以证明我产品未使用美国疯牛病相关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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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 厦门市钢铁贸易协会 /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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