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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修改纺织服装原产地规则
2001-02-07

韩国修改纺织服装原产地规则
韩国产业资源部去年底发布消息,将对现行的不分类别、以海关HS六位编码最后发生变化的国家为原产地的规则进行修改,代之以分类别、主要以工艺流程为标准的新原产地标准,并于2001年1月试行。
  新规则将纺织服装分成若干类,分门别类地将主要工艺流程完成国视为原产地。例如以裁缝、缝制工艺为主制成的产品(如衬衫、西服等),以裁剪国为原产地;针织品(如袜子等)以针织国为原产地;将针织品进行缝制的产品(如毛衣等)以缝制国为原产地;扁平制品(如毛巾等)以纺织国为原产地;刺绣产品(如刺绣围巾等)以刺绣国(刺绣流程的附加值超过原料的50%以上的);或织造纺织国(刺绣流程的附加值不满原料的50%的)为原产地。
  现行的HS六位编码存在的问题是,不管产品特性如何,只要最后一道工序(即使是最简单的工序)改变了HS六位编码,原产地就会变更。新规则弥补了以上不足。以湿方巾为例,以前中国厂商在朝鲜进行简单加工,以朝鲜产湿方巾的名义对韩国出口,并享受零关税。新规则将视之为中国产地。韩方称,此举是在纺织品进口大量增加,造成其国内产业损害的情况下采取的,为防止以朝鲜等第三国名义向韩国倾销纺织品。此次修改将使中国在朝鲜进行加工,向韩国出口的纺织品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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