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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24日,韩国食药部发布了第2019-029号公告,拟修改《食品、药品领域试验、检验等相关法律实施令》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将熟练度的评价工作委托给食品药品安全评估机构评估; 二是新设立违反教育培训义务的相关罚款标准。 以上意见征集时间至2019年3月4日。 更多详情参见:http://www.mfds.go.kr/brd/m_209/view.do?seq=43017&srchFr=&srchTo=&srchWord=&srchTp=&itm_seq_1=0&itm_seq_2=0&multi_itm_seq=0&company_cd=&company_nm=&page=1 2019年1月24日,韩国食药部发布了第2019-030号公告,拟修订《食品、药品领域试验、检验等相关法律实施规则》,修订内容如下: (1)规定了国外试验、检验机构指定有效期的延长和重新指定程序,整理相关公文格式。 (2)规定了应在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的信息种类、未登记相关信息时采取的行政处分种类。 (3)规定了国家标准实验室的指定条件、程序。 (4)对出入试验、检验机构者持有的证件、试验、检验评价指导员的资格、任期、津贴、代表身份证件等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 (5)规范试验、检验机关工作的各种公文格式。 以上意见征集时间至2019年3月4日。 更多详情参见:http://www.mfds.go.kr/brd/m_209/view.do?seq=43018&srchFr=&srchTo=&srchWord=&srchTp=&itm_seq_1=0&itm_seq_2=0&multi_itm_seq=0&company_cd=&company_nm=&page=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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