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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调整塑料进口负担金征收办法
2002-08-14

韩国调整塑料进口负担金征收办法
据韩国环境部表示,政府正在修改征收塑料废弃负担金方面的法律,按照新的规定,今后企业进口塑料制品时需每吨缴纳7800韩元(约7美元)的废弃物负担金。但塑料包装材料和年销售额不足10亿韩元的企业被排除在负担金征收对象之外。自1983年以来,韩国一直以销售额和进口额为基准,向国内塑料原料生产企业、塑料原料进口企业和塑料制品进口企业征收0.7%的废弃物负担金。韩国规则改革委员会认为环境部以塑料原料为对象征收负担金属“不当行为”,环境部转而决定今后只对塑料制品的生产企业和进口企业征收负担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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