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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拟修订食品指示标准
2017-10-12

韩国拟修订食品指示标准
2017年9月29日,韩国食药部(KFDA)发布2017年第363号通知,拟修订食品指示标准。主要修订内容包括:
一是标签标注致敏原“松子”,该致敏原是引起儿童严重过敏反应的主要致病因子;
二是向消费者提供可能出现的食品添加剂事故的处理信息,液氮、液态二氧化碳、干冰和一氧化二氮通过使用保护消费者的警示性声明来标识产品,有助于预防消费者安全事故;
三是熟食制品包装图片明细,显示“烹饪”等词语,引导消费者作出合理的选择;
四是对使用人参根以外部位需要标注;
五是强酸性糖果可能会引起儿童舌头和嘴巴的疼痛,需标识;
六是大豆含量;
七是透明包装天然产品如农林水产可以省略标签项目,长期分销和出售的冷冻水产品除外有必要向消费者提供明确的指示;
八是100%原果汁中如含有食品添加剂则需要标注名称和用途;
九是分销商禁止标识商标和标识;
十是当原料名称用作产品名称时,原材料总量应超过15%,且原材料的名称和内容应显示在产品主标签上;
十一是原材料名称和成分名称强调的设计内容要在主标签上标识。
草案评论期至2017年10月19日。
更多详情参见:http://www.mfds.go.kr/index.do?mid=688&seq=38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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