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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29日,韩国食药部(MFDS)发布了第2019-272号公告,拟修订《食品安全追溯标准》,征求意见截至2019年6月18日。修订内容主要包括: 1. 定义追溯有关用语,《关于家畜和畜产品履历管理的法律》修订后,猪肉同样纳入食品安全追溯范围; 2. 免除出口食品的可追溯性登记; 3. 登记和评估可追溯性时,扩大食品安全情报员现场调查对象范围; 4. 修订因其他法律变更内容,对怀孕哺乳期的食品、特殊医疗用途等食品销售商免予可追溯性调查评价; 5. 将食品安全追溯标准的对象从品种变更为企业,若一个公司同时注册多个品种的可追溯体系,则每年都会根据品种进行审核,每2到3年进行一次调查评估即可; 6. 将“进口申报证明”更改为“进口申报确认证”。 更多详情参见:http://www.mfds.go.kr/brd/m_209/view.do?seq=43104&srchFr=&srchTo=&srchWord=&srchTp=&itm_seq_1=0&itm_seq_2=0&multi_itm_seq=0&company_cd=&company_nm=&page=1 来源:海关总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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