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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简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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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拟将对华进口保障措施法制化
2002-04-05

韩国拟将对华进口保障措施法制化
为防止中国加入WTO以后产品冲击国内市场,韩国而于2001年末制定了针对中国的特别进口保障措施(以下简称“措施”),近日,韩国财政经济部又同法制处协商,拟将“启动对华进口保障措施时,可通过提高关税进行产业损害救济”等上述措施相关内容写入关税法,将其以法律形式正式化。这是由于目前在韩国提高关税的依据是关税法,而启动措施的依据是对外贸易法,同时,由于上述措施的启动条件是出现“事实损害”,较一般进口保障措施的“严重损害”更为宽松,也为韩国更方便的对中国产品启动措施提供了法律依据。
  
  韩国财经部表示,上述措施是根据去年底中国加入WTO后允许其它成员国采取进口保障措施的承诺而制定的,有效期为自中国加入WTO生效之日起至2013年底止,因此称为“限时进口保障措施”。据此,韩国可在中国产品进口增加导致市场混乱时启动,启动条件较为宽松,起诉申请也更加简单,同时,由于第3国对中国产品采取措施而导致贸易转换时,上述措施也适用。目前,日本等其它许多国家也正在推进限时进口保障措施的法制化。


相关部门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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