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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拟对中国产大蒜实施通关前税额审查制度
2002-08-29

韩国拟对中国产大蒜实施通关前税额审查制度
据报道,鉴于今年底对中国产大蒜的保障措施终了后又可能引发进口激增,导致国内蒜农遭受损害,农林部日前向关税厅提出议案,要求把中国产新鲜冷藏蒜米(HS0703.20.1000)、新鲜冷藏蒜头(HS0703.20.0000)、临时浸泡储藏大蒜(HS0711.90.1000)、脱水大蒜(HS0712.90.1000)等4个品种列入通关前税额审查对象商品。关税厅在征询财政经济部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后,将着手启动是否采纳农林部议案的审查工作。
  按照韩国《关税法》及施行规则的规定,一般对进口商品实施先受理进口申报再审查纳税申报的办法,但对于因价格变动较大等不适宜受理进口申报后再核查税额的商品、信誉不良的和拖欠关税的进口商进口的商品、以及分期纳税商品和免税商品,实施先审查税额、后受理进口申报的“通关前税额审查制度”。即对有逃税、避税嫌疑的商品或进口商,先核准税额后方准予通关,对“低报价”避税嫌疑的进口商品可按照海关掌握的参考价核准税额。实施对象由关税厅拟定方案,以经财经部长官令的形式发布实施。此前,韩国已指定冷冻大蒜(HS0710.80.2000)和醋腌大蒜(HS2001.90.9060)为通关前税额审查对象。
  目前,韩国不分原产地实施通关前税额审查对象产品主要有农产品:脱水绿豆、芝麻、苏子、腌制花生、脱水葱、生姜、大豆、洋葱、荞麦、地瓜淀粉、冷冻辣椒、调味鱿鱼等12种;低报价通关嫌疑工业产品:二手轿车等13种;社会关心产品:高尔夫球杆等奢侈消费品21种。但冷冻大蒜和醋腌大蒜也被列入了社会关心产品。


相关部门网站 :

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 厦门市钢铁贸易协会 /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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