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简讯
按照韩国《关税法》及实施细则的规定,一般对进口商品实施先受理进口申报再审查纳税申报的办法,但对于因价格变动较大等不适宜受理进口申报后再核查税额的商品、信誉不良的和拖欠关税的进口商品、以及分期纳税商品和免税商品,实施先审查税额、后受理进口申报的“通关前税额审查制度”。即对有逃税、避税嫌疑的商品或进口商,先核准税额后方准予通关,对“低报价”避税嫌疑的进口商品可按照海关掌握的参考价核准税额。实施对象由关税厅拟定方案,以财经部长官令的形式发布实施。此前,韩国已指定冷冻大蒜(海关编码为07108020)和醋腌大蒜(海关编码为20019090.60)为通关前税额审查对象。 目前,韩国不分原产地实施通关前税额审查对象产品主要有农产品:脱水绿豆、芝麻、苏子、腌制花生、脱水葱、生姜、大豆、洋葱、荞麦、地瓜淀粉、冷冻辣椒、调味鱿鱼12种;低报价通关嫌疑工业产品:二手轿车等13种;社会关心产品:高尔夫球杆等奢侈消费品21种。冷冻大蒜和醋腌大蒜也被列入了社会关心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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