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追踪
据报道,2006年9月19日,韩国贸易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中国台湾和马来西亚的聚酯拉伸变形丝(DTY)作出反倾销终裁,中国江苏恒利公司的反倾销税率为0%,韩资晓星化纤(嘉兴)公司的反倾销税率为6.53%,普遍税率8.69%;对中国台湾地区征收的反倾销税率为2.60%~8.69%;马来西亚的普遍税率为2.78%。终裁作出一个月内,经韩国财经部批准,韩国将对上述涉案企业采取最终反倾销措施。 2005年11月11日,韩国贸易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中国台湾和马来西亚的聚酯拉伸变形丝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540233。 据统计,2005年,我国对韩国出口该涉案产品1500万美元。
|
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 厦门市钢铁贸易协会 /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