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简讯
据报道,2005年6月2日,韩国贸易委员会决定,将对原产于日本和美国的锂电池征收反倾销税。 韩国贸易委员会已对此案作出终裁,并很快将反倾销征税措施提交韩国财政部和经济部。 韩国国内锂电池生产者认为,日本、美国的锂电池生产者以低于其国内市场的价格向韩国出口锂电池,给韩国国内的锂电池生产企业的生产和经营造成了影响。为此,韩国贸易委员会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并依据调查结果作出终裁。决定对美国、日本征收反倾销税,征税期限为3年,反倾销税率均为18.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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