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简讯
韩国技术标准局KATS更新家具等产品安全标准2018年6月29日,韩国技术标准局(KATS)发布了第2018-1941号和2018-1952号通知,分别规定《电器和消费品安全控制法》第23(3)条和第28条相关的产品安全标准。产品安全标准见通知附件。第2018-194号通知适用于《电器和消费品安全控制法》第23(3)条规定的供应商合规性保证的15种产品:——聚氯乙烯管(包括柔性聚氯乙烯软管);——水箱;——家具(限高762毫米或更多的存储单元/文件柜);——轮滑鞋;——轮滑鞋;——电机板;——带拉绳的窗帘;——双眼皮贴;——加热睫毛夹;——便携式汽车千斤顶;——假睫毛;——购物手推车;——便携式梯子;——直排轮滑鞋;——踢脚板。第2018-195号通知适用于符合第28条安全标准的以下23种产品:——纺织产品;——地毯;——皮具;——美容香皂;——家具(不包括存放单元/文件柜高度762毫米或以上);——晾衣架;——墨镜;——眼镜架;——帐篷;——老人鞋;——拐杖;——老人轮椅桌;——老人洗澡椅;——老年人位置跟踪装置;——游泳镜;——高能见度的夹克;——不锈钢洗涤器;——盲杖;——床垫;——伞和遮阳伞;——个人便携式警报;——与皮肤接触的金属首饰;——壁纸和纸地板覆盖物。这两项通知均于2018年7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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