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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公布进境木质包装检疫条件
2004-04-15

韩国公布进境木质包装检疫条件

包括所有种类未加功木质包装, 如木托盘、木板箱、垫木、木质填塞块(packing block)。
□ 管制除外包装对象
利用加工木材制作的木质包装, 如人工合成板、刨花板、定向纤维板、胶合板等。
□ 管制对象地区 : 所有国家
□ 进境条件
○ 出口国植物保护机关指定的设施(公司)应按照以下方法进行消毒处理,在每件木材包装两面, 施加可以证明消毒处理事实的消毒处理标识。
※ 消毒处理方法:依照国际标准ISPM No. 15 规定进行热处理或 MB熏蒸。
○消毒处理标识应包括国际植物保护协约(IPPC)所承认之固有象征(symbol)、国家编号、出口国检疫机关指定之固有编号、可识别消毒处理方法之略语(如热处理用“HT"、Methyl Bromide熏蒸用 ”MB"来表示)等内容。
○ 来自松材线虫疫区国家的进境货物针叶树木质包装, 只承认热处理消毒方法。
- 对象国和地区:中国、日本、美国、加拿大、墨西哥、葡萄牙、台湾等国家和地区。
□ 未实行进境货物包装材有关规定时所采取措施:消毒处理、销毁或退运处理。


相关部门网站 :

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 厦门市钢铁贸易协会 /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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