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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发布《食品法典》部分修改单
2019-10-15

韩国发布《食品法典》部分修改单

2019年10月14日,韩国食药部(MFDS)发布了第2019-89号告示,修改《食品法典》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1. 在可以以片剂形态生产的食品中增加饮料浓浆及果蔬加工品;
2. 应进行灭菌处理的产品中pH值在4.6以下的酸性食品可进行杀菌生产;
3. 修改面包类的致病菌限量适用对象;
4. 删除食盐中总氯的规格及试验法;
5. 修改餐饮企业烹饪食品的相关标准规格;
6. 修改食品原料目录;
7. 修改兽药残留限量标准的适用对象;
8. 新设定及修改双胍辛胺等160种农药残留限量标准;
9. 新设定及修改食品中兽药残留限量标准;
10. 新设定畜产品及水产品的残留限量标准;
11. 新设定及修改一般试验法中金属性异物、维生素A、维生素E、氟唑菌酰羟胺、链霉素、多种农药成分、利用最新分析技术兽药残留、贝类及甲壳类中记忆丧失性贝类毒素的试验法相关内容;
12. 为了反映其他法律的修改事项,明确《食品法典》中的相关语句。
更多详情参见:https://www.mfds.go.kr/brd/m_207/view.do?seq=14422&srchFr=&srchTo=&srchWord=&srchTp=&itm_seq_1=0&itm_seq_2=0&multi_itm_seq=0&company_cd=&company_nm=&page=1
来源: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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