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简讯
a.信息标示面标示事项以表格或段落形式标示; b.扩大、统一标示事项字号; c.修改营养成分的标示单位、使用标准图案;d.修改告示分类体系等。 修改后,食品等相关标示事项在信息标示面将以表格或分段形式标示,以便消费者确认产品相关信息。 以往原材料名、企业名称及所在地、保质期等各类信息字号不一,消费者难以识别,修改后所有标示事项字号将扩大、统一为10磅以上。 营养成分名称的标示顺序由热量、碳水化合物等能量来源顺序,改为按消费者关注度较高的热量、钠等顺序标记。 以往各产品所标示的1次提供量不同,修改后将以一个包装的总内容量(净含量)为标准进行营养成分标示,并统一使用标准图案。 另外,告示分类体系由目的、定义、标示对象等条款的罗列方式改为分成总则、通用标示标准、个别标示标准,以往分散的各食品的标示事项汇总为各食品类型的,便于营业者确认需标示事项、不遗漏。 更多详情参见:http://www.foodnews.co.kr/news/articleView.html?idxno=59337 来源:食品伙伴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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