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简讯
2019年10月24日,韩国食药部(MFDS)发布了第2019-489号公告,拟修改《食品等的标示标准》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新设定总则及共同标示标准中的规定; 修改个别标示事项及标示标准中特殊医疗用途食品等的相关标示规定; 修改个别标示事项及标示标准中天然状态食品的相关规定; 明确规定各标示事项具体标示标准中水产品名称标示,明确规定食品添加剂中混合制剂类原材料的名称标示方法,修改营养成分标示允许的误差范围。 以上意见征集时间至2019年11月25日。 更多详情参见:https://www.mfds.go.kr/brd/m_209/view.do?seq=43181&srchFr=&srchTo=&srchWord=&srchTp=&itm_seq_1=0&itm_seq_2=0&multi_itm_seq=0&company_cd=&company_nm=&page=1 来源:海关总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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