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简讯
1、火腿和生火腿肉要求肉含量在90%以上,使用肉或其他食品、适量添加食品添加剂制造、加工; 2、压制火腿要求肉含量在85%以上,淀粉5%以下,使用肉或其他食品、适量添加食品添加剂制造、加工; 3、混合火腿要求肉含量在75%以上,淀粉8%以下,使用肉或其他食品、适量添加食品添加剂制造、加工; 4、香肠要求肉含量在70%以上,淀粉10%以下,将细研磨碎的肉添加到其他食品、适量添加食品添加剂制造、加工 如果含有鸡肉等特定成分需要在标签上注明。 更多详情参见:http://www.mfds.go.kr/index.do?mid=675&seq=28775 来源:质检总局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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