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简讯
1.新设展会样品或试吃用等进口食品的进口申报免除依据。 2.明确随机样品检查对象农药检查项目。 3.新设器具或容器、包装的部件在进口的情况下,确定为相同公司的相同食品,可免除检查规定。 4.精密检查对象成分农药由232种调整为208种,农药名称改为与食品法典一致。 5.调整无不合格记录的食品中食品药品安全处认可的已确保安全的食品的范围。 6.增加大蒜的感官检查项目及判定标准。 以上意见征集时间至2017年2月28日。 更多详情参见:http://www.mfds.go.kr/index.do?mid=688&seq=354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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