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简讯
1. 新增对出口国生产企业卫生检查的基本调查项目。 2. 对以设备检查为主的评价标准做出了新的完善,将原有的单一评价表新划分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企业评价表(由既有的85项评价项目修改为58项)和容器、包装类生产企业评价表(有32项检查项目)。 3. 将目前实施的合格、不合格评价方式改为按照项目类别实行分数制,以此提高卫生管理评价的专业性和公正性。 更多详情参见:http://www.mfds.go.kr/index.do?mid=686&seq=9642 来源:国家质检总局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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