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涉案追踪

涉案追踪
韩国对华氯化胆碱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2010-02-11

     2010年1月29日,韩国企划财政部关税制度课致函我驻韩使馆经商处,通报其对华氯化胆碱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结果,决定继续对原产自我国的氯化胆碱征收10.28%~27.55%的反倾销税,征收期为3年。

2003年12月11日,应国内产业的申请,韩国对原产于中国、美国、印度和加拿大的氯化胆碱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04年9月23日,韩国贸易委员会对此案作出终裁,裁定中国涉案企业的倾销幅度为10.28%~27.55%;2009年6月15日,韩国对原产于中国、美国、印度和加拿大的氯化胆碱进行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文章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相关部门网站 :

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 厦门市钢铁贸易协会 /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网站地图 | 隐私政策 | IPv6网络支持 | Xml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3895号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