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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变更纺织产品标示规定
2006-11-28

韩国变更纺织产品标示规定
2006年11月上旬世界贸易组织通告,韩国拟修订纺织产品标示规定,其内容重点摘述如下:
  纺织产品包括外穿与内着服饰、学校制服、韩国传统服饰、手套与袜类等产品,皆须以牢固方式将标签缝制于纺织产品上。
  标签应该标示的事项包括:产品名称、纤维成分、制造日期、制造商名称、进口商名称(仅限进口产品)、制造商(仅限南韩产品)或进口商地址与电话号码、原产国别、客服中心联系信息,洗涤方式则可于附加环型标签上、包装上或吊牌上标示。
  WTO通告表示,南韩将于明年3月起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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