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贸文告
关于执行原石材产品(板材、异型材)加工贸易单耗标准
海关总署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显示管用平板荫罩加工贸易单耗标准》等36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标准名称、文本见附件),自2010年9月20日起执行,原《石材产品(板材、异型材)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标准编号:HDB/JC001-2000)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
1.36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名称列表
2.36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文本
二0一0年七月三十日
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 厦门市钢铁贸易协会 /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