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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贸文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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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国家发展改革委2010年第50号公告(关于执行原石材产品<板材、异型材>加工贸易单耗标准)
2010-08-10

     海关总署、国家发展改革委2010年第50号公告(关于执行原石材产品<板材、异型材>加工贸易单耗标准)

海关总署 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公告2010年第50号

关于执行原石材产品(板材、异型材)加工贸易单耗标准

  海关总署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显示管用平板荫罩加工贸易单耗标准》等36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标准名称、文本见附件),自2010年9月20日起执行,原《石材产品(板材、异型材)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标准编号:HDB/JC001-2000)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
  1.36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名称列表
  2.36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文本

二0一0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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