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贸文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33号(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所涉及法律文书格式文本)
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37号)执行过程中涉及的法律文书格式文本予以公布,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75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1.适用认证企业管理申请书.doc
2.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适用认证企业管理申请书回执.doc
4.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不予适用认证企业管理决定书.doc
海关总署
2018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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