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贸文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12号(关于公布准予登记和准予续延登记证书有效期的进口棉花境外供货企业名单的公告 )
根据《进口棉花检验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第四十四批准予登记的进口棉花境外供货企业名单》(见附件1)和《准予续延进口棉花境外供货企业登记证书有效期的企业名单》(见附件2)予以公布,证书有效期3年。
特此公告。
附件:1.第四十四批准予登记的进口棉花境外供货企业名单.doc
2.准予续延进口棉花境外供货企业登记证书有效期的企业名单.doc
海关总署
2018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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