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贸文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2年第28号
关于执行光纤通讯用光衰减器加工贸易单耗标准
海关总署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光纤通讯用光衰减器加工贸易单耗标准》等42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标准名称、文本见附件),自2012年7月15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
1.42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名称列表
2.42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文本
二0一二年六月四日
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 厦门市钢铁贸易协会 /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