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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2011年第65号公告(关于公布《海关标准编写规则》)
2011-11-14

     海关总署2011年第65号公告(关于公布《海关标准编写规则》)

海关总署公告2011年第65号

关于公布《海关标准编写规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业标准管理办法(试行)》,海关总署批准修订后的海关行业标准《海关标准编写规则》,现予以公布(标准编号名称见附件,标准文本由中国海关出版社出版),自2011年12月1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海关行业标准编号名称表

二0一一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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