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经贸文告

经贸文告
海关总署2010年第41号公告(关于调整进出境快件KJ2、KJ3报关单的申报内容)
2010-06-30

     海关总署2010年第41号公告(关于调整进出境快件KJ2、KJ3报关单的申报内容)

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1号

关于调整进出境快件KJ2、KJ3报关单的申报内容

为加强对快件渠道货样和广告品的管理,现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快件KJ2、KJ3报关单的申报内容进行调整:
  按照快件KJ2报关单申报的进、出境快件,进出境快件运营人向海关提交快件KJ2报关单时,应当申报经营单位名称、经营单位编码和商品编码(见附件1);按照快件KJ3报关单申报的进境快件,进境快件运营人向海关提交快件KJ3报关单时,应当申报经营单位名称、经营单位编码(见附件2)。
  本公告内容自2010年7月1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快件KJ2报关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快件KJ3报关单

二0一0年六月二十九日




相关部门网站 :

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 厦门市钢铁贸易协会 /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网站地图 | 隐私政策 | IPv6网络支持 | Xml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3895号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