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经贸文告

经贸文告
海关总署2008年第1号公告(关于对粮食原粮及其制粉征收出口暂定关税)
2008-01-04

     海关总署2008年第1号公告(关于对粮食原粮及其制粉征收出口暂定关税)

海关总署公告
2008年第1号

  经国务院批准,自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对粮食原粮及其制粉征收出口暂定关税,具体税目、税率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粮食原粮及其制粉出口暂定关税税率表

  

二00八年一月四日




相关部门网站 :

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 厦门市钢铁贸易协会 /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网站地图 | 隐私政策 | IPv6网络支持 | Xml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3895号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