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沧区开展受理台湾人才优惠政策申报的通知
根据《海沧区引进台湾人才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台湾人才优惠政策兑现将于近期开始接受申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时间
2016年3月21日—2016年4月1日(工作日)
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二、申请受理地点
海沧区委台办(海沧区政府主楼1楼1116室)。
地址: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公交“海沧区政府站”下车。
三、申请所需材料
由企业(或社团组织、机构)统一申报13项:
(一)申请单位需提交以下基本材料
1、《海沧区台湾人才政策兑现申请表》(附件1)一式三份;
2、单位相关材料:企业营业执照或社团法人登记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上年度纳税证明;
3、台湾人才相关材料:台湾人才花名册(附件2),在册人员台胞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除台籍学生实习外均需提供),劳动合同、任职文件、完税证明(就业人才提供),企业验资报告、公司章程(创业人才提供),聘用合同、薪酬支付凭证(柔性引进台湾专家提供),就业推荐表等在校证明(台籍学生实习需提供)
4、审查部门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二)申请单位还需根据不同申请项目提交相应材料
1、安家(租房)补贴
(1)购(租)房合同;
(2)本人及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厦无房产或无房产交易证明;
(3)居委会居住证明。
2、创业就业贡献奖励
(1)个人上年度完税证明。
3、企业开办补助
(1)企业实际投入明细表及相关票据;
(2)员工劳动合同及缴交社保凭证。
4、机构开办补助
(1)机构实际投入明细表及相关票据;
(2)员工劳动合同及缴交社保凭证;
(3)台湾知名人力资源机构、六大工商团体及行业公会开具的分支机构证明。
5、场所租金补贴
(1)租赁合同及租金缴交发票。
备注:海峡两岸青年(高校)创新创业邀请赛获奖者创办的企业,请提供获奖证书(非获奖者无需提供)。
6、企业创业贷款贴息扶持
(1)贷款合同及利息支付凭证;
(2)企业实际投入明细表及相关票据;
(3)员工劳动合同及缴交社保凭证。
7、培训费用补助
(1)培训通知、培训机构证明、培训费用相关票据。
8、交通补贴
(1)厦台往返机票票据。
9、引才奖励
(1)台湾优秀人才基本信息表(附件3)、台湾优秀人才身份证明、劳动合同、任职文件、完税证明。
备注:机构协助引进台湾优秀人才的,需提供协助引进的台湾优秀人才与用人企业证明。
10、柔性引进台湾专家薪酬补贴
(1)台湾专家出入境记录;
(2)证明台湾专家个人业绩的相关材料。
11、社会保险补助
(1)企业“厦门市地方税务局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
12、台籍学生实习生活补贴
(1)实习方案、实习协议、实习总结。
13、交流活动经费补助
(1)活动方案、活动总结、费用明细及票据、活动宣传相关文字及图片资料。
由个人自行申报2项:
1、免费入住人才公寓(此项常年受理)
(1)《台湾人才入住人才公寓申请表》(附件4)一式三份;
(2)台胞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
注:因房源有限,如遇人才公寓已满,人才需进入轮候等待房源。
2、生活困难补助
(1)《台湾人才生活困难补助申请表》(附件5)一式两份;
(2)台胞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
四、注意事项
1、申请单位或个人需认真阅读《办法》,确认台湾人才符合条件后,如实填写《申请表》(请勿调整表格及字体)。由企业(或社团组织、机构)统一申报的,除申请表要求一式三份外,其余材料均一式一份,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原件需当场校验;免费入住人才公寓要求申请表一式三份、生活困难补助要求申请表一式两份,其余材料均一式一份,原件需当场校验。各申请表、台湾人才花名册、台湾优秀人才基本信息表需纸质版连同电子版一并提交。
2、本通知未尽事宜以区委台办解释为准。
受理咨询电话:6893369。
附件:1.海沧区台湾人才政策兑现申请表
2.台湾人才花名册
3.台湾优秀人才基本信息表
4.台湾人才入住人才公寓申请表
5.台湾人才生活补助申请表
6.海沧区引进台湾人才暂行办法
海沧区委台办
2016年3月3日
附件下载:
1、附件1:台湾人才花名册
2、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沧区引进台湾人才暂行办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