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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延长禁止废钢出口的施行期限
2014-02-24

哈延长禁止废钢出口的施行期限国际文传电讯社阿斯塔纳2月20日讯,哈萨克斯坦总理阿赫梅托夫2月19日签署政府令,规定将暂时禁止出口废钢铁(但合金钢废物除外)的施行期限延长2个月, 直至今年4月20日。此外,哈政府也建议欧亚经济委员会研究要求其他关税同盟成员国暂时禁止废钢铁出口的可能性。
  哈从2013年12月21日起, 实行为期2个月暂时禁止进口废钢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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