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简讯
从今年1月1日起,哈税法的补充和修正案生效。该修正案对哈萨克斯坦税法做了大量的修改和补充,其中一项就是实行原油出口从价税。 按新税制,征收出口从价税的原油价值是以石油出口量、扣除销售支出后的市场价格和材质特征为基础综合得出的,税率从每桶19美元时的1%到40美元时的33%不等。 哈税务部门称,从价税只对涉及地下资源开发的新合同征收,原有合同到期之前免征。引入从价税的目的是为更有效地调节地下资源开发者的超额利润,以保证国家收入的稳定。 哈专家和法律学者认为,这项修正案的出台可能会影响哈油气项目的经济效益,成为油气领域吸引投资的障碍。可能产生的不良的影响主要表现在:石油价格升高使得开发者利润下降,税收不稳定将降低哈萨克斯坦的投资吸引力。此外新税制也给开采公司带来影响,妨碍对小油田的开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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