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检疫指南
过境动物运达入境口岸时如何实施检疫? 1.核对报检单所报检的动物种类、数量等与《动物过境许可证》内容是否一致,向承运人或押运人了解动物入境前的装卸、运行、停留、饲养管理、病、死及饲料等情况。2.观察动物是否有传染病症状、死亡、流产、异常排泄物等,有传染病症状的,采样送检验室检验。需要检验的项目应按国家公布或认可的有关操作规程检验。发现动物一、二类传染病、寄生虫病的,不准过境。未发现动物一、二类传染病、寄生虫病的准予过境。 3.对过境动物的尸体、排泄物、铺垫材料及其他废弃物按防疫要求进行处理。 4.查看动物的笼具及装载车辆是否符合中国动植物检疫的规定,防漏、防逃措施是否可靠。 5.供动物食用的植物性饲料、装载动物的木质笼具、铺垫材料等实施植物检疫。经检疫合格的,准予过境。发现危险性病、虫、杂草的,作除害处理。 6.对动物的排泄物、废弃物、铺垫材料、被污染的场地、用具以及运输工具进行防疫消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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