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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贸文告
2015年第67号
质检总局关于进口塞内加尔花生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应塞内加尔政府申请,根据我国专家对塞内加尔花生有害生物风险分析结果,允许塞内加尔花生输华。塞内加尔输华花生应符合《进口塞内加尔花生检验检疫要求》(见附件)。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进口塞内加尔花生检验检疫要求
质检总局
2015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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