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经贸文告

经贸文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5年第137号(质检总局关于发布《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和商品备案管理工作规范》的公告)
2015-12-07

    

2015年第137

质检总局关于发布《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

和商品备案管理工作规范》的公告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有关要求,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健康规范发展,质检总局制定了《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和商品备案管理工作规范》,现予发布(见附件),自201611日起执行。

    附件: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和商品备案管理工作规范

 

 

 

质检总局

20151124

(此件公开发布)

相关部门网站 :

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 厦门市钢铁贸易协会 /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网站地图 | 隐私政策 | IPv6网络支持 | Xml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3895号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