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贸文告
2013年第62号
质检总局关于公布
《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
实施目录》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质检总局第145号令),现将《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实施目录》予以公布。其中,进口乳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实施的过渡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5月1日。
附件: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实施目录
质检总局
2013年4月28日
印送: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
技术监督局。
本局:认监委,法规司、食品局,存档(2)。
国家质检总局办公厅 2013年5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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